非医用口罩出口到韩国,出口报关相关要求
针对近日客户咨询的口罩出口问题现整理如下:
1, 报关资料
发票,装箱单, 合同,进出口双方共同声明,检测报告。
**检测报告里口罩的标准要与声明一致。
**非医用口罩出口企业报关时须提交电子或书面的出口方(经营单位)和进口方共同声明,确认产品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,进口方接受所购产品质量标准且不用于医用用途等。
2, 对口罩的要求
*口罩上不能有医院十字图案的标识,护士头像;不能有防病毒,抗菌的字样。
3, 对口罩最小包装的要求
*包装必须要以零售包装为标准,不能是简陋的散装。要求规范的彩袋或纸盒。
*要保证货物最小包装有合格证。
*合格证上要有的主要信息:产品名称、型号规格、生产批号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技术标准、材质、生产企业,生产企业详细地址等。(必须是印刷的,纸贴的无效)
4, 对外包装的要求
*外包装上,一定要有“非医用”的印刷标识,不要出现FDA标志。
*外包装不能有医用,抗病毒,抗细菌字样,不能印有医生护士头像。
参考:非医用口罩出口报关,提供共同声明的话,不需要在商务部的白清单里。